侨批,又称银信,是指华侨华人通过民间渠道以及邮政、金融机构寄给国内眷属书信和汇款凭证的合称。侨批档案是指侨批、侨批经营管理以及相关活动中形成的文书、信件、票据、证书、账册、照片、印章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2013年6月,侨批档案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记忆名录》。
2020年10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汕头市侨批文物馆时强调:“侨批”记载了老一辈海外侨胞艰难的创业史和浓厚的家国情怀,也是中华民族讲信誉、守承诺的重要体现。要保护好这些“侨批”文物,加强研究,教育引导人们不忘近代我国经历的屈辱史和老一辈侨胞艰难的创业史,并推动全社会加强诚信建设。2021年7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出“档案工作存史资政育人,是一项利国利民、惠及千秋万代的崇高事业。”
福建是著名侨乡,自古以来,闽人就有“漂洋过海,过番谋生”的传统,现旅居世界各地的闽籍华侨华人有1580多万人,他们留下数量众多、内容丰富的侨批档案。2021年10月12日,福建省政府第94次常务会议通过《福建省侨批档案保护与利用办法》,并于10月13日以省政府令第220号公布,自12月1日起施行。为保障侨批档案得到妥善的保护管理和科学的开发利用,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和《福建省侨批档案保护与利用办法》,福建省档案馆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开展侨批档案资料征集活动。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华侨华人通过民间渠道以及邮政、金融机构寄给国内眷属的来批及其回批。
2.在侨批、侨批经营管理以及相关活动中形成的文书、信件、票据、证书、账册、照片、印章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如批局、银行形成的汇票、山票、支票、票根;水客、批局、银行等经营管理活动形成的来往信函、营业执照、证件、账簿、合股契约、合作协议、帮单、凭证、花名册、广告、宣传单;侨批业社团形成的来往信函、组织章程、公告、会议记录;邮政等官方管理机构形成的来往电函、报告、统计表、登记表、政策规章;侨批业从业人员的回忆录、口述资料、私人文书;与侨批业有关的老照片;当时其他记载侨批信息的文献、实物等。
3.以侨批为主题创作的诗歌、散文、音乐、美术、书法、篆刻、摄影等艺术作品。
4.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以及影视爱好者在直播、介绍与侨批相关的活动中形成的纪实性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
5.其他与侨批相关,具有历史价值和典型意义的档案资料。
二、征集形式
1.本次征集活动以自愿捐赠为主,本馆将向捐赠机构或个人颁发捐赠证书,对于特别珍贵侨批档案的捐赠者将予以适当奖励。
2.本馆接受捐赠的侨批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捐赠者对所捐赠的侨批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侨批档案资料的利用提出意见。
3.本馆可根据捐赠者需要,对捐赠的侨批档案资料进行复制,并制作光盘予以赠送。
4.对于侨批档案持有机构或个人不宜捐赠档案原件的,可由本馆扫描、复制后退还原件,也可将原件寄存在本馆,由本馆免费提供保管服务。
三、征集要求
1.捐赠的侨批档案资料内容应客观、真实;
2.照片应为未经电脑软件(如Photoshop等)修改处理的原始记录,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内容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及职务(重要人物请说明其在照片中的位置)、背景、摄影者等;
3.录音录像应播放流畅、音质和画面清晰、主题突出,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内容包括录制的对象、地点、中心内容、人物、摄录者、摄录日期等;
4.实物应附简要的文字介绍。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福建省档案馆征收鉴定处
联系人:郑宗伟、徐清平
联系电话:0591-38269931、38269930
征集邮箱:zsjd_fjda@163.com
联系地址:福州市大学城中心共享区明德路2号
邮政编码:350108
福建省档案馆
2021年11月17日
供稿单位:省档案馆征收鉴定处
责任编辑:王琳婧
版面编辑:罗泰敏